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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甬兴证券关于宏润建设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建设”或“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之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宏润建设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4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数为134,770,889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3.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8.19元,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3,999,999.99元(含税)后的余额495,999,998.20元划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032,933.6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0,967,064.52元(不含增值税)。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4)第59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279.54万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5,818.56万元,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495,999,998.20
减:相关发行费用5,032,933.68
募集资金净额490,967,064.52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332,795,359.17
减:承销费增值税226,415.07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17,533.5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应有余额158,062,823.8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158,185,596.33
差异-122,772.46

注:差异系尚未支付的印花税122,772.46元,该项税款已于2025年1月申报缴纳。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等进行了规定。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会同保荐人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募投项目开户主体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余额(万元)备注
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及地铁盾构施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二支行310501633600000182115,484.60活期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支行6483009018,733.60活期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39011000292002842971,600.36活期
合计15,818.5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279.54万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24.03万元,合计20,703.57万元。公司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披露的《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424.03万元及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279.54万元,前述置换事项已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50,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279.5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279.5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及地铁盾构施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17,680.2117,680.2112,109.8712,109.8768.49%/不适用不适用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7,319.7917,319.798,169.678,169.6747.17%2026年2月不适用不适用
3、偿还银行贷款项目15,000.0015,000.0013,000.0013,000.0086.6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0,000.0050,000.0033,279.5433,279.54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50,000.0050,000.0033,279.5433,279.5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四)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行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邱丽殷磊刚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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