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宏润建设: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9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郑宏舫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关于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郑宏舫先生

2、提议时间:2025年4月8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长郑宏舫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后出售,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人民币1.5亿元—人民币3亿元,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郑宏舫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郑宏舫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郑宏舫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