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ST威尔 公告编号:2025-029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5年4月27日,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情可见公司在2025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4)。
2025年3月3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等一系列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议案,相关议案均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2025年5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上海紫燕机械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涉及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5年5月1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拟收购上海紫燕机械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年5月1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西藏赛富合银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函》,提请将《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十八项提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具体如下:
提案1: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1)交易方式2)标的资产3)交易对方4)评估基准日、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5)本次交易对价的支付6)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归属7)标的资产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8)决议有效期提案2: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案3: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提案4: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案5: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提案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提案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提案8: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提案9: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提案10: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议案
提案11: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提案12: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提案13: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提案14: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提案15:关于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提案16: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
提案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案18:关于拟收购上海紫燕机械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赛富合银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347,1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0%,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十八项临时提案外,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 2024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5月27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7-24均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及2025年5月1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关于拟收购上海紫燕机械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公告。回避表决的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虹中路263号6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 |
4.00 | 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的方案 | √ |
5.00 |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6.00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00 | 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
7.01 | 交易方式 | √ |
7.02 | 标的资产 | √ |
7.03 | 交易对方 | √ |
7.04 | 评估基准日、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 √ |
7.05 | 本次交易对价的支付 | √ |
7.06 | 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归属 | √ |
7.07 | 标的资产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 √ |
7.08 | 决议有效期 | √ |
8.00 | 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 √ |
16.00 |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议案 | √ |
17.00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18.00 | 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19.00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 √ |
20.00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 |
21.00 | 关于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 √ |
22.00 |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 | √ |
2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24.00 | 关于拟收购上海紫燕机械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上述提案1-6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提案7-23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上述提案7-23均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时将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进行,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上述提案24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在2025年5月1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拟收购上海紫燕机械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提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虹中路263号一楼大厅;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扫描件电子邮件进行登记。地址:上海市虹中路263号公司投资者关系部邮编:201103联系人:殷骏、张峰电话:021-64656828电子邮件:dm@welltech.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6、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8 投票简称:威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投票。
提案编码 | 提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 | |||
4.00 | 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的方案 | √ | |||
5.00 |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6.00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 |||
7.01 | 交易方式 | √ | |||
7.02 | 标的资产 | √ | |||
7.03 | 交易对方 | √ | |||
7.04 | 评估基准日、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 √ | |||
7.05 | 本次交易对价的支付 | √ | |||
7.06 | 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归属 | √ | |||
7.07 | 标的资产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 √ | |||
7.08 | 决议有效期 | √ | |||
8.00 | 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议案 | √ | |||
17.00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
18.00 | 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
19.00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 √ | |||
20.00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 | |||
21.00 | 关于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 √ | |||
22.00 |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 | √ | |||
2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24.00 | 关于拟收购上海紫燕机械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注:请在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意见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