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公司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的自愿
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泸西县云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8日收到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一批至第七批)的通知》拨付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合计272,051,149.01元。截至目前,公司所属公司2025年度累计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总计281,059,897.97元。具体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本次收到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金额(元) | 2025年度截至目前累计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金额(元) |
1 | 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42,978,441.54 | 44,506,449.06 |
2 | 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65,378,483.39 | 67,616,497.07 |
3 | 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52,979,401.51 | 54,627,383.22 |
4 | 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65,240,686.38 | 67,139,722.73 |
5 | 泸西县云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45,474,136.19 | 47,169,845.89 |
合计 | 272,051,149.01 | 281,059,897.97 |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属公司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有助于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减少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增加公司流动性,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新能源业务持续健康发展。鉴于所属公司光伏及风电项目批复电价已包含上述新能源补贴电价,应收补贴资金已经确认到对应年度的电费收入中,上述补助资金的获得相应减少应收账款数额,不会对公司当年损益产生较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银行电子回单。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