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6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503.67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018.57万元。扣除法定盈余公积2,201.86万元及已分配的2023年度现金股利14,731.6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6,675.17万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6,560.04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因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06,560.04万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在综合考虑2024年度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2024年公司拟以总股本920,729,46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3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303,840,723.12元(含税),占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5.01%。2024年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
红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03,840,723.12 | 147,316,714.24 | 46,036,473.2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75,036,703.83 | 482,256,947.72 | 273,915,858.80注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466,751,720.40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065,600,409.36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497,193,910.5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77,069,836.7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497,193,910.56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2023年度公司完成收购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金额(含税)占该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5.0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未来重大资金支出可能性等因素,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项目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等多重因素后制定,预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3.公司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