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6日发出通知,2025年7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改内容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修改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以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明细表(2025年7月)》和《公司章程(2025年7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