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1 证券简称:登海种业 公告编号:2025-019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3、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
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至2025年5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莱州市城港路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世伟女士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61人,代表股份539,494,8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80,000,000股的61.3062%。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2人,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532,919,2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5590%。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59人,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6,575,5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47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259人,代表股份6,575,5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4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9人,代表股份6,575,5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47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39,185,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7%;反对1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9%;弃权18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66,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947%;反对12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48%;弃权18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404%。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39,182,1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0%;反对13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1%;弃权1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62,8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445%;反对13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561%;弃权1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994%。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539,182,1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0%;反对1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1%;弃权18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62,8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445%;反对13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801%;弃权18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754%。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39,181,7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0%;反对13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9%;弃权17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62,4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384%;反对13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2.0394%;弃权17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222%。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9,174,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6%;反对14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4%;弃权17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55,2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1289%;反对14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41%;弃权17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07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9,168,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5%;反对13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2%;弃权19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49,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362%;反对13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831%;弃权19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807%。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7,963,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61%;反对1,356,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4%;弃权17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43,8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7058%;反对1,356,2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20.6253%;弃权17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690%。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9,183,6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3%;反对13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3%;弃权1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64,3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673%;反对13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953%;弃权1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37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5,624,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26%;反对3,670,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803%;弃权19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05,3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1420%;反对3,670,4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8194%;弃权19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385%。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5,605,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91%;反对3,680,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822%;弃权20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86,1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501%;反对3,680,4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55.9715%;弃权20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784%。
(十一)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1、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唐世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同意选举票数为538,523,37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选举票数为5,604,11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262%。
2、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吴晓燕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同意选举票数为538,523,36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选举票数为5,604,11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262%。
3、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姜卫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同意选举票数为538,521,421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选举票数为5,602,16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966%。
4、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张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同意选举票数为538,521,36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选举票数为5,602,10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956%。
5、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毛丽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同意选举票数为538,521,372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选举票数为5,602,11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958%。
6、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丁照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同意选举票数为538,531,37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选举票数为5,612,11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479%。
上述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十二)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1、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刘海英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同意选举票数为538,523,361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选举票数为5,604,1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261%。
2、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谢瑞芝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所获得的同意选举票数为538,521,354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选举票数为5,602,09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955%。
3、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庆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同意选举票数为538,531,402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选举票数为5,612,14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483%。上述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25年4月23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