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该预案尚需提交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披露现金分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6,371,781,998.8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4,691,472.08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计提法定公积金,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685,944,497.89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850,165,796.32 元。
3、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截至目前总股本847,653,618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股份16,589,882股后的股本831,063,73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9,319,120.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4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589,882股,回购股份已使用总金额为100,000,358.25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综上,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计金额)和股份回购总金额为349,319,479.05元,占本年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2.07%。
5、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49,319,120.80(预计金额) | 249,319,120.80 | 84,765,361.8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84,691,472.08 | 447,154,320.51 | 143,090,191.51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685,944,497.89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850,165,796.32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583,403,603.4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58,311,994.7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583,403,603.4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所处阶段、盈利水平、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
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444,602,662.18元,1,449,817,459.66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0.07%,19.87%。
四、其他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符合公司股东会批准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以截至目前总股本847,653,618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股份16,589,882股后的股本831,063,73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9,319,120.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