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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股东会表决的提案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1-17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00《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00《关于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5.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6.00《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00《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18、19为等额选举提案
18.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8.01选举潘叶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8.02选举潘浩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8.03选举潘锦枝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9.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9.01选举麦强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02选举丁北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03选举赵述强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特别提示和说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8-10、议案16需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非累积投票议案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8表决通过是议案9-16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议案18、19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会进行表决。

议案4-5、议案7-10、议案16、议案18-19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及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人:罗莎联系电话:0760-22244225传真号码:0760-22839256(传真请注明“华帝股份2024年度股东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持股凭证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件、邮件进行登记,信函、传真、邮件须在2025年5月19日下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传真、邮件方式至公司(请注明“华帝股份2024年度股东会”字样)。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5”,投票简称为“华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序号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1-17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00《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00《关于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5.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6.00《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00《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18-19为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8.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选举票数
18.01选举潘叶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8.02选举潘浩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8.03选举潘锦枝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9.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选举票数
19.01选举麦强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02选举丁北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03选举赵述强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委托人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持有股份的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议案1-17请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议案18-19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投票总数不得超过表决人拥有的选举票数。未填报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股)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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