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帝股份”)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近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潘叶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2024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对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因此,本次换届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生效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前提条件。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潘叶钊: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华帝股份上海分公司业务经理、中山市华帝智慧家居有限公司产品经理、华帝股份线下营销产品中心总监、华帝股份线下营销副总经理、华帝股份线下营销总经理。现任华帝股份线下营销总经理。
截至目前,潘叶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潘锦枝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潘叶江先生为堂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形外,潘叶钊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潘叶钊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