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0月26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539,264.11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41,285,210.10元。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在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议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23年10月25日最新股本429,496,09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85,899,219.8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配实施之前若发生股本变动,则以本次派发现金总额不变,按最新股本调整分配比例。
若实施此项利润分配后,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如下: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比例 |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 |
注:2021年、2022年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数据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数据(未经审计)。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母公司报表中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67.15%,超过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中的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企业盈利情况、资金状况、长远发展及股东回报等因素,该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现金分红情况,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又兼顾了相关监管机构提出的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
2023年 | 85,899,219.80 | 516,539,264.11 | 16.63% | 541,285,210.10 | 15.87% |
2022年 | 214,748,018.00 | 721,797,707.30 | 29.75% | 805,248,717.88 | 26.67% |
2021年 | 128,847,990.60 | 669,612,779.44 | 19.24% | 572,404,286.12 | 22.51% |
合计 | 429,495,228.40 | 1,918,938,214.10 | |||
年均可分配利润 | 639,646,071.37 | 67.15% |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