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守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原则和职业规范,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合规、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傅涛,男,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建筑技术发展中心助理研究员;建设部科技司主任科员;建设部住宅产业促进中心处长;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易二零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易玖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上善易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任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4年度,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 姓名 | 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傅涛 | 8 | 1 | 7 | 0 | 0 | 否 | 1 |
报告期内,本人秉持勤勉尽责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关注公司发展状况。董事会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决策所需资料,深入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状况,为董事会决策充分准备。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有效地确保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本人分别以现场出席和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对会议涉及的议案认真审议,通过翻阅资料并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提出专业性意见和建议,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议案具体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会议内容 | 意见类型 |
2024年1月8日 |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查意见。 | 同意 |
2024年2月6日 | 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审查意见。 | 同意 |
2024年4月25日 | 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1、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2、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3、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核查意见;4、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核查意见;5、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同意 |
2024年8月28日 | 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核查意见。 | 同意 |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1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保持与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服务机构的沟通,完成了有关监督、核查工作。按要求在定期报告提交董事会前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充分履行了事前沟通、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等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公司聘请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时,充分了解事务所的职业资质与能力,确保年度报告的数据的准确性。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对公司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的薪酬事项进行审核,未发现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形。
3.战略决策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进行研究,讨论通过了公司发展战略,为公司未来的发展部署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十分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除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外,还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各重大事项进行了独立客观的判断与决策,及时了解经营状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情况,并根据所掌握的行业动态、专业知识积极提供建议。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会议材料及时准确传递,提供多样化联系方式确保沟通渠道顺畅,本人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监事及相关人员保
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各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经营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4月25日,本人以审计委员会委员身份出席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查阅及审核,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评估,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严格履行了双方审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是对应收账款适用账龄组合范围拆分为应收补贴电费组合及其他应收账款组合,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使变更后的客户分类组合更符合市场环境与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该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2年及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各项职责,认真审议公司各项重大决策事项,不断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应有贡献。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秉承诚信、谨慎、勤勉的态度,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与经验,结合公司自身情况,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加强学习,提高专业知识和决策能力,为更好的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发挥作用。
独立董事:傅涛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