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0,869,862.25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6,435,240.46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母公司2024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42,643,524.05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12,783,239.86元,扣减当年实施的利润分配214,748,115.50元(即2023年度利润分配128,848,869.30元和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85,899,246.20元),2024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81,826,840.77元。
3、基于公司当前良好现金流状况,为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433,983,986股剔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8,171,100股后的余额425,812,88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127,743,865.8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公司2024年半年度派发现金红利85,899,246.20元,结合2024年度拟派发的现金红利127,743,865.80元,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213,643,112.00元;2024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289,951 股(已完成注销),回购金额48,959,856.00元;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262,602,968.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6.82%。
(二)利润分配调整原则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发生股本变动,则以本次派发现金总额不变,按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数量)调整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项目 | 2024 年度(注1) | 2023 年度(注2) | 2022 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13,643,112.00 | 214,748,089.10 | 214,748,018.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48,959,856.0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60,869,862.25 | 602,417,717.56 | 727,769,066.84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073,536,319.14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081,826,840.77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643,139,219.1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48,959,856.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630,352,215.5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692,099,075.1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1: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是2024年半年度派发现金红利85,899,246.20元以及2024年度拟派发的现金红利127,743,865.80元之和。注2: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是2023年三季度派发现金红利85,899,219.80元以及2023年度派发的现金红利128,848,869.30元之和。
2、本次利润分派方案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发展战略、
盈利水平、偿债能力、未来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实际情况做出,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和长期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公司2024年度及2023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0,000,000元和10,000,000元,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7%和0.07%,均低于50%。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审计报告
4.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