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增持计划进展暨实施期限过半的公告
2025年3月26日,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云南云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投资本”)《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2025年2月1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了《关于5%以上股东取得金融机构增持贷款授信批复暨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云投资本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提升公司价值,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即2025年2月11日))起3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5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100 万元(含本数)。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本数),具体增持股份数量以增持计划届满或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时实际增持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5%以上股东取得金融机构增持贷款授信批复暨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二、增持计划的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云投资本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55%,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408.52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云投资本将继续按照计划增持股份,累计增持金额预计不低于人民币55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含本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投资本持有本公司5,103.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2874%。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及实施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云投资本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4、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云投资本《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