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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高新: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钟德超)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本人作为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2024年10月25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我2024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会议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会议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董 事会次数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
1100

2、2024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 股东大会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
110

3、2024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主动完善内部控制体制机制建设,协调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共同开展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工作。遵循全面性、审慎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原则,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尽责地执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推进公司治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化进程。报告期内,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要求,坚守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信息披露相关人员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本人对2024年的信息披露活动进行了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现场办公情况

2024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专门安排时间进行现场办公,主要是实地了解、考察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投资项目进展、财务状况等事项,对公司所处行业情况进行了重点了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参与会议,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参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五、自我培训工作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参加并按要求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证书,积极参加交易所及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1、2024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4年,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2024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2024年,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钟德超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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