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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资源: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及经营活动相关资料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内控制度运营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真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现将2024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5次,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审议议案
2024/4/25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资产核销及转销的议案》;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2023年度审计报告》; 5.《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影响予以消除的专项说明》; 7.《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9.《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为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13.《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4.《关于2024年度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024/4/29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资产核销及转销的议案》;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8/30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资产转销的议案》; 2.《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4/10/30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资产转销的议案》; 2.《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1/5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豁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监事会会议情况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共列席7次董事会,参加了3次股东大会。2024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决策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等规定或有损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均发表了标准无异议的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定期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暨为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中捷科技提供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于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为0。

公司因广州农商银行合同纠纷案件,被广东高院二审判决在95,140万元的范围内对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项债务的部分向广州农商银行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公司承担2,642,777.8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公司仍将向广州农商银行承担95,140万元的赔偿责任。公司因该事项进行了破产重整,前述债务得到了全面化解。

除前述事项外,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捷科技与关联方玉环交投能源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4.05万元,中捷科技与关联方台州鼎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61万元。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

产品生产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建立并完善了一系列内部控制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控制程序,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形成了较为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能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提供保障,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经审阅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真实、有效。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公司2024年度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六)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平,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公司指定《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七)公司建立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如实、完整地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交易的行为。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同时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内部建设,落实监督机制,拓宽监督领域,强化监督能力,切实保障股东权利得到落实;进一步加强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更好的履行对公司财务、风险控制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

监督责任,持续关注公司财务、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内控管理等方面的合规运行,并不断强化业务知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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