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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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8,554,557.41元,未分配利润为-1,051,440,105.97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条件不具备,且也不具备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因此,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684,681.30 | 594,637,601.74 | -409,444,079.78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910,765,330.39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051,440,105.97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67,626,067.7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公司近三年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之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具备分红条件。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九十二条之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母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
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