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天庆主持,会议审核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3.6亿元(其中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2.6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为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