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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员工借款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05

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七月

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激励和保留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关键岗位的核心员工,应对市场日益激烈的人才竞争,提高人才竞争壁垒,公司特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适用组织: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2、适用人员:

(1)申请时入职满2年,上年度个人绩效及岗级符合要求的公司正式员工。

(2)因个人有突出贡献获得公司表彰的员工。

(3)具体条件由公司人力行政中心制定细则确定并管理。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符合本制度员工借款申请条件。

第三条 借款类型、期限、还款周期及用途

1、借款类型:公司提供有息借款,借款利率参照市场利率,具体以协议约定为准。

2、借款期限:原则上借款期限为3年以内,根据具体事项由公司确定,以借款协议为准。

3、还款周期:原则上借款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借期届满后一并还本付息;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年末向公司支付利息,根据具体事项由公司确定,以借款协议或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4、借款用途:借助员工应急生活需求,款项使用须符合国家法规要求。借款仅限用于员工本人借款事由,严禁转借他人,并需在借款协议中列明。

第四条 借款额度

1、公司每年借助员工借款额度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按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3%。

2、每位员工可获得的借款额度不得超过当年度公司提供给员工的借款总额的10%,具体额度根据申请人的偿债能力、学历、工作年限、业绩考核结果等实际情况审批确定。

第五条 借款管理及申请

1、具体借款实施管理细则由公司人力行政中心及财融管理中心制定并执行。

2、借款申请原则

(1)满足公司任职年限、绩效、以及公司约定的其他要求;

(2)风险管控原则:申请人无连续逾期或信用卡恶意透支记录,凡有不良个人征信记录或被银行列入黑名单的,将取消申请资格。

3、借款申请流程

符合借款条件的员工,填写借款单,经人力行政中心及财融管理中心履行借款条件复核后,履行内部程序,报董事长审批同意后,员工与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公司进行放款。

第六条 还款流程

员工按照协议约定,将应还款项按时还入公司指定的还款账户,银行扣款成功后,公司开具结清证明,员工完成还款。

1、离职员工还款

(1)主动离职:员工主动离职,必须提前一次性还清本息,款项需在离职前10个工作日前结清,否则影响离职办理。

(2)被动离职:如员工系因被公司辞退、裁员而离职,或因员工严重违纪离职的,本息需在公司发出还款通知起10个自然日内结清。

(3)对未按公司规定及协议还款的,公司有权通过法律程序对未归还的本息进行追回。

2、调动员工还款

(1)公司主体内各组织间的调动: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安排确定。

(2)调离至公司主体外组织的:本息需在收到公司通知后30个自然日内结清。

3、逾期未还款

逾期未还款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还款日到期未按期足额还款,或离职、调离至公司主体外组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期足额还款等),公司应按协议约定收取违约金及额外费用,并按公司制度追究相关责任。

公司可依法采取相关催还工作,由于催还产生的费用也由员工承担。

第七条 收回流程

借款期间,若员工发生违纪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取消其借款资格,并按照协议约定执行违约条款。

员工需在借款到期前结清剩余未还清借款项至还款合同所示账户。逾期未结清借款的,公司有权通过法律程序对所有未归还的借款进行追回。

第八条 实施与管理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及财务、融资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借款实施细则的制定、执行与管理。

第九条 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

2、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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