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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5-037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号)、《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等文件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了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同

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现行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号)、《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性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号)、《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9,044,500.38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1,724,113,441.0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5,557,118.7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95,152,827.27元,减去2024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7,555,711.87元,减去2024年对股东的分配205,588,571.24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317,565,662.88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17,565,662.88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制订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本预案公布前的最新股本总额1,623,324,614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1,874,066股后的股本1,581,450,5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58,145,054.8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分配的股本基数,分配总额保持固定不变,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注: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含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58,145,054.8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2.34%。2024年公司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的情况。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现金分红总额(元)158,145,054.80205,588,571.24306,781,780.12

回购注销总额(元)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追溯调整前489,044,500.38908,993,690.08684,125,427.67
追溯调整后921,384,746.36655,918,808.6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724,113,441.01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317,565,662.88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670,515,406.1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追溯调整前694,054,539.38
追溯调整后688,782,685.1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670,515,406.16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因本报告期实施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2022年

度同期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及其原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670,515,406.16元,占追溯调整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96.61%,占追溯调整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97.35%,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号)、《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等文件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且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提出的,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3、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的情况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追溯调整后)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4,325.55万元和990.00万元,占追溯调整后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1%和0.03%。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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