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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3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浩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3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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