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精工科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有效督促公司合法合规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24年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组成及工作概述

1、监事会组成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设监事会主席1名。

2、监事会工作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和行使职权,监事会成员均参加了历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列席股东大会,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质询;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监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届次会议形式召开时间审议内容会议议题或会议决议刊登媒体及披露日期
八届十八次监事会现场表决2024年4月23日1、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关于核定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与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
订2024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拟收购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届十九次监事会通讯表决2024年4月29日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
八届二十次监事会通讯表决2024年8月8日1、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年8月10日的《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
九届一次监事会现场表决2024年8月27日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
九届二次监事会通讯表决2024年9月11日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年9月12日的《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
九届三次监事会通讯表决2024年9月29日1、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申请办理综合融资授信并新增融资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纤维项目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综合融资授信并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年9月30日的《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
九届四次监事会通讯表决2024年10月25日1、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年10月28日的《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
九届五次监事会通讯表决2024年12月13日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委托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工程建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年12月14日的《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

三、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及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多种形式,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认真履行监督及其他各项职能。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以及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程序遵循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随着内部控制建设的深入,公司决策进一步规范,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其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监事会选举换届。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制度、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仔细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有效,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以及再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均按照决策程序执行,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也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9.43亿元,完成再融资发行及新股上市工作,募集资金的到位将确保公司碳纤维产业快速发展,助力公司发展战略实现。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核查,认为:2024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6、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7、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过认真阅读报告内容,并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管理部门交流,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

8、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内控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法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形。公司依法建立并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上述是公司监事会在2024年度中所开展的一些工作,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内控体系运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