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军模先生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行使监事会的职权。报告期共召开监事会会议8次,监事会成员均参加了历次监事会会议,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须以董事会名义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172,870.25万元(不含税),比上年同期的154,006.85万元增长12.25%,其中,母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3,909.94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03,509.97万元增长0.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94.70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8,036.26万元下降18.53%。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相关数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数据。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须以董事会名义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946,964.20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4,527,842.6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42,464,564.33元,减去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67,149,002.70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07,734,683.23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45,278,426.03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4,527,842.6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97,593,829.41元,减去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67,149,002.7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61,195,410.14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61,195,410.14元。
出于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按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预案为: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的公司总股本519,793,44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所持不参与利润分配股份109,982股后的应分配股本 519,683,4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7,952,518.7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库存股份数量如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4-016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须以董事会名义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监事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后,一致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5-017的公司公告。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12月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经审计),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上述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5-018的《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关于核定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因2名关联监事张军模先生、孙卫利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在2024年度内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期间且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 “第五节 公司治理”部分的相关内容。
8、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根据公司2024年年底相关资产减值测试的结果,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145.99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上述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5-019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9、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须以董事会名义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以2票赞成(关联监事张小英女士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有效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大写:
陆仟万元整,不含税,不含本数),其中,公司向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专用设备及零配件、劳务等金额预计为不超过4,000万元,向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采购零配件、商品、劳务等金额预计为不超过2,000万元。上述协议到期后协议各方可以续签,2026年1月1日至续签前的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参照该协议的规定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5-020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须以董事会名义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2025年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含税),其中,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税率为6%。
上述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5-021的《公司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