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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德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06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5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663号泰盈汇盈中心14层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1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吉学斌先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8人,代表股份759,498,2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4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人,代表股份659,356,4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9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0人,代表股份100,141,8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5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1人,代表股份100,146,0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0人,代表股份100,141,8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5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8,138,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10%;反对26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弃权1,09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8,786,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25%;反对26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2%;弃权1,09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33%。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五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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