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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9日;
ST德豪: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19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 ST德豪 编号:2025—34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

3、变更原因:鉴于立信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华兴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5、本次变更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华兴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基本信息

(1)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5)首席合伙人:童益恭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事务所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7)华兴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714.90万元。

(8)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1,906.0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新春,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20年开始在华兴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琪,201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4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20年开始在华兴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济平,2008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杨新春、项目签字会计师刘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济平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杨新春、项目签字会计师刘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济平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华兴事务所审计收费由公司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行情以及本公司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与华兴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多年的审计服务,在此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聘请华兴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事务所、华兴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公司对立信事务所所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对华兴事务所的相关资质认真审核,及对其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后,认为华兴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华兴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立信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董事会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华兴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华兴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华兴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及注册会计师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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