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25—08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一、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豪润达”、“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023年2月收到蚌埠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蚌埠仲裁委”)送达的《应裁和举证通知书》【(2022)蚌仲字第135号】、《应裁和举证通知书》【(2022)蚌仲字第431号】,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高新投”)、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投资”)分别就与公司签订的《<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蚌埠仲裁委递交了仲裁申请。蚌埠高新投和蚌埠投资要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颐半导体”)各1亿元出资额(对应出资比例3.4557%),合计2亿元出资额(对应出资比例6.911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2023年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依据蚌埠高新投、蚌埠投资的仲裁申请诉求,截至目前,公司需要向蚌埠高新投和蚌埠投资支付本息合计金额约4.9亿元。针对上述事项,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与蚌埠投资和蚌埠高新投签署了三颐半导体股权投资框架协议,各方同意三颐半导体2亿元出资额(对应出资比例6.9114%)交易对价为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上述框架协议签署后,至今未履行。
为解决上述仲裁事项,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与蚌埠投资和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埠高新投签署《关于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回购蚌埠投资持有的三颐半导体16,000万元出资额(对应出资比例5.5290%)、蚌埠高新投持有的三颐半导体10,000万元出资额(对应出资比例3.4557%),即合计8.9847%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二、交易标的作价及依据
为早日解决因三颐半导体少数股权回购义务所引发的仲裁事项给公司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促使公司早日步入健康发展轨道,经各方多次协商,确定回购蚌埠高新投和蚌埠投资持有的三颐半导体26,000万元出资额(对应出资比例
8.9847%)价格为17,761万元(其中蚌埠投资对应10,930万元,蚌埠高新投对应6,831万元)。
公司拟以子公司部分股权作价抵偿,履行上述股权回购义务,以蚌埠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蚌埠润达”)50%股权以及安徽锐拓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安徽锐拓”)19.9957%股权作为向蚌埠投资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其中蚌埠润达50%股权抵付6,227.61万元,安徽锐拓19.9957%股权抵付4,702.39万元,合计支付10,930万元;公司以蚌埠润达25%股权以及安徽锐拓15.8064%股权作为向蚌埠高新投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其中蚌埠润达25%股权抵付3,113.805万元,安徽锐拓
15.8064%股权抵付3,717.195万元,合计支付6,831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本次资产置换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在交易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蚌埠高新投、蚌埠投资撤回向蚌埠市仲裁委员会提交的仲裁申请,上市公司历史遗留问题仲裁事项将得以解决,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早日步入健康发展轨道,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
2、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度财务数据,亦不会影响本年度损益。本次交易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预计当期所有者权益总额减少0.17亿元,其中归母净资产增加1.27亿元(资本公积增加1.27亿元)、少数股东权益减少1.44亿元,最终影响金额需以会计师年度审计之后的结果为准。
3、本次股权置换完成后,公司对三颐半导体的持股比例增加至100%,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对蚌埠润达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进行理财,蚌埠润达也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四、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吴本东
3、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1757号投资大厦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7139416361
6、经营范围:政府金融服务平台的构建和运作,对担保、典当、保险、期货、融资租赁、基金、证券、银行、信托类金融服务业的投资;城市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对城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房地产业和文化产业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等。
7、蚌埠投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8、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蚌埠中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300,000万元 | 100% |
9、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经蚌埠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综合型投资控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蚌埠投资与本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10、经查询,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德旺
3、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燕南路17号(高新广场1号楼)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728526099R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酒店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等。
7、蚌埠高新投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8、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蚌埠产城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万元 | 100% |
9、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73%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蚌埠高新投与本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10、经查询,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三颐半导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4-04-21
3、法定代表人:葛小东
4、注册资本:2,893,810,568元
5、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天河路东侧姜桥路南侧(蚌埠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内)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LED芯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 |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63,381.1 | 91.0153% |
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6,000 | 5.5290% | |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 | 3.4557% |
9、三颐半导体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24年11月30日(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216,298,142.96 | 2,216,855,713.86 |
负债总额 | 240,277,840.54 | 240,185,808.10 |
所有者权益 | 1,976,020,302.42 | 1,976,669,905.76 |
利润表项目 | 2024年1-11月(经审计) | 2023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298,475.78 | |
营业成本 | 1,298,475.78 | |
营业利润 | -649,603.34 | 27,055,187.20 |
净利润 | -649,603.34 | 27,166,307.30 |
(二)蚌埠润达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蚌埠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4-09-24
3、法定代表人:顾俊亭
4、注册资本:4,819.15万元
5、注册地址:蚌埠市燕南路1308号院内2号车间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园区管理服务;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物业管理;显示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等。
8、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蚌埠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4,819.15 | 100.00% |
9、蚌埠润达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24年11月30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90,893,652.79 |
负债总额 | 42,207,182.42 |
所有者权益 | 48,686,470.37 |
(三)安徽锐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锐拓电子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1-05-31
3、法定代表人:袁波
4、注册资本:5800万元
5、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纬二次路11号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发光二极管、发射接收管、数码管等封装系列产品及其零配件的开发、生产、销售、贸易,开发生产上述产品相关的控制及软件、设计制造与上述产品相关的模具,上述产品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等。
8、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安徽锐拓电子有限公司 | 芜湖三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5800 | 100.00% |
9、安徽锐拓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24年11月30日(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16,837,143.47 | 206,986,248.46 |
负债总额 | 114,600,515.79 | 131,906,125.92 |
所有者权益 | 102,236,627.68 | 75,080,122.54 |
利润表项目 | 2024年1-11月(经审计) | 2023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53,471,817.04 | 203,146,714.63 |
营业成本 | 193,746,955.41 | 159,846,184.62 |
利润总额 | 29,670,714.87 | 12,840,426.09 |
净利润 | 27,156,505.14 | 14,966,686.40 |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丙方: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丁方:芜湖三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1、标的股权及价格
甲方同意受让乙方持有的三颐半导体16,000万元出资额(对应出资比例
5.5290%,下称标的股权1),甲方同意受让丙方持有的三颐半导体10,000万元出资额(对应出资比例3.4557%,下称标的股权2)。经协商同意,三颐半导体100%股权作价197,667.95万元,标的股权1股权转让价格为10,930万元,标的股权2股权转让价格为6,831万元(标的股权1和标的股权2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17,761万元)。
2、价款支付安排
(1)甲方受让乙方持有的标的股权1和受让丙方持有的标的股权2应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分别以甲方持有的蚌埠润达股权和丁方持有的安徽锐拓股权抵付。因本次股权抵付产生的甲方对乙、丙方的应付以及丁方对乙、丙方的应收,由甲方和丁方内部处理。
(2)各方同意并确认,以2024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蚌埠润达、安徽锐拓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3)根据评估公司出具的《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受让股权所涉及的蚌埠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深亿通评报字(2025)第1078号),截至2024年11月30日,蚌埠润达100%权益评估值为12,628.86万元。结合前述评估价值,各方协商同意,蚌埠润达100%股权作价12,455.22万元。根据评估公司出具的《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受让股权所涉及的安徽锐拓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深亿通评报字(2025)第1077号),截至2024年11月30日,安徽锐拓100%权益评估值为23,744万元。结合前述评估价值,各方协商同意,安徽锐拓100%股权作价23,517万元。
(4)甲方分别以蚌埠润达50%股权以及安徽锐拓19.9957%股权作为向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其中蚌埠润达50%股权抵付6,227.61万元,安徽锐拓19.9957%股权抵付4,702.39万元,合计支付10,930万元;甲方以蚌埠润达25%股权以及安徽锐拓15.8064%股权作为向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其中蚌埠润达25%股权抵付3,113.805万元,安徽锐拓15.8064%股权抵付3,717.195万元,合计支付6,831万元。
3、交割安排
各方应促使三颐半导体,甲方、丁方应促使蚌埠润达、安徽锐拓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工商变更申请、办理相关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股权变更登记。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本次交易交割完成。自交割日起,蚌埠投资、蚌埠高新投就前述仲裁事项与德豪润达再无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其放弃本次仲裁事项向德豪润达索取赔偿的权利。
4、过渡期间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标的股权1、标的股权2的损益归属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蚌埠润达50%股权和安徽锐拓19.9957%股权的损益归属乙方,转让给丙方的蚌埠润达25%股权和安徽锐拓15.8064%股权的损益归属丙方。
5、特别约定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撤回向蚌埠市仲裁委员会(2022)蚌仲字第431号仲裁案件的仲裁申请、丙方撤回向蚌埠市仲裁委员会(2022)蚌仲
字第135号仲裁案件的仲裁申请。
(2)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在2023年4月23日签订的《关于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框架协议》自动失效,不再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交易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此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对公司目前业务产生重要影响。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关于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