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伟星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155号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伟星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伟星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伟星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伟星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伟星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伟星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江娟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文霞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第 3 页 共 7 页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9号),本公司以9.05元/股的发行价格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2,088,397股,共计募集资金119,54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26.0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8,513.9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4.47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8,179.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3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118,179.5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47,134.59
外币折算(“-”表示减少)B2-175.53
利息收入净额B3197.12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28,052.23
外币折算(“-”表示减少)C233.50

第 4 页 共 7 页利息收入净额

利息收入净额C31,250.0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75,186.82
外币折算(“-”表示减少)D2=B2+C2-142.03
利息收入净额D3=B3+C31,447.20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44,297.8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44,297.86
差异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行-北清化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12070211292003010511,969,094.03人民币账户
1207021129200299806287,536,122.25人民币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19930101040071780127,251,685.90人民币账户
199301010400718149,440,218.37人民币账户
199301010400717985,196,680.68人民币账户

第 5 页 共 7 页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NRA199325140484000174,271,362.23美元账户
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行-北清化分行115841888888456,396.34越南盾账户
1178498888886,857,064.43美元账户
合计442,978,624.2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8,179.5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052.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5,186.8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年产9.7亿米高档拉链配套织带搬迁及服饰辅料技改项目(一期)42,000.0042,000.0014,042.6428,754.9268.462025年不适用不适用
年产2.2亿米高档拉链扩建项目32,760.0032,760.003,350.074,607.9214.072026年不适用不适用
越南服装辅料生产项目30,240.0030,240.0010,659.5228,644.4794.722024年-5,831.81[注]
补充流动资金13,179.5113,179.5113,179.51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118,179.51118,179.5128,052.2375,186.82-5,831.8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公司年产9.7亿米高档拉链配套织带搬迁及服饰辅料技改项目(一期)、年产2.2亿米高档拉链扩建项目等两个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尚未投产,因此未产生效益;越南服装辅料生产项目因2024年3月末建成投产,尚处于客户验厂等前期准备阶段,产能尚未有效释放,因此报告期实现效益为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24年8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决定对募投项目“年产2.2亿米高档拉链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在原有“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大洋工业园”的基础上增加“浙江省台州市临海邵家渡工业园”。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决定对募投项目“年产9.7亿米高档拉链配套织带搬迁及服饰辅料技改项目(一期)”在原有实施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邵家渡工业园【浙(2020)临海市不动产权第0043763号】”的基础上增加“浙江省台州市临海邵家渡工业园【浙(2024)临海市不动产权第0050980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103.81万元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专户存储,以用于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2024年越南项目产能未能得到有效利用,以及产生1,777.99万元汇兑损失,以上因素导致2024年度越南项目亏损5,831.81万元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