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4年3月29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4年3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2.召开地点:宗申工业园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5.主持人:董事长左宗申先生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名,代表股份444,231,7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796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437,576,8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2154%;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8人,代表股份6,654,9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81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6,654,9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8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6,654,9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812%。
8.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213,979,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0%;反对60,0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94,8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79%;反对60,0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30,192,1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10%,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卓识律师、张莹月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