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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申动力: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1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5-10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1.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鉴于公司以前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授权即将到期,根据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继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为10亿元的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1)向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宗申小贷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5亿元;

(2)向深圳前海宗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资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1亿元;

(3)向重庆宗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保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2亿元;

(4)向重庆宗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2亿元。

以上财务资助利率方案为:年化资金利率按不低于(含)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30%或不低于(含)公司实际融资利率上浮30%执行。

为确保上市公司的整体权益,公司一直以来均按照“孰高”原则执行财务资助标准:即当“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和“公司实际融资利率”出现差异时,则选取“两者中较高的利率”上浮30%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上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且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以上财务资助总额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04%,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3.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相关协议的签署、上述额度内款项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龙跃注册资本:5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3年11月2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08306923X0注册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水港综合大楼A栋2308主营业务:开展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71.96%股权,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28.04%股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85,241.85
负债总额7,431.56
净资产77,810.29
或有事项总额
2024年度(经审计)
利息收入9,332.29
净利润5,240.70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他说明: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2024年3月29日,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宗申小贷公司提供日峰值不超过9亿元(含)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该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2.深圳前海宗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龙跃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东街126号招商领玺家园1栋201-3T号成立时间:2016年4月2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B6LN6D主营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自有物业租赁。产权及控制关系:为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71.96%股权,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28.04%股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8,909.16
负债总额2,077.26
净资产6,831.90
或有事项总额
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246.58
净利润-131.84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他说明: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2024年3月29日,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宗申资管公司提供日峰值不超过1亿元(含)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该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3.重庆宗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龙跃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19号4-1-81成立时间:2015年5月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339549094P主营业务:商业保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活动,禁止专门从事或受托开展催收业务,禁止从事讨债业务)。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85.16%股权,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14.84%股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13,990.50
负债总额143.01
净资产13,847.49
或有事项总额
2024年度(经审计)
利息收入1,149.35
净利润787.22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他说明: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2024年3月29日,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宗申保理公司提供日峰值不超过4亿元(含)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该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4.重庆宗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龙跃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空港综合大楼B栋B389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9UYT8K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企业管理及财务咨询;与租赁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70%股权,环球石油有限公司持有12.5%股权,银丰金融有限公司持有12.5%股权,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股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28,210.84
负债总额2,243.04
净资产25,967.80
或有事项总额
2024年度(经审计)
利息收入1,811.89
净利润1,072.94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他说明: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2024年3月29日,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日峰值不超过2亿元(含)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该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资助额度、期限及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

理公司及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分别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1亿元、2亿元和2亿元的财务资助,且单笔周期不高于12个月。

2.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意时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资助的资金额不得超过财务资助额度。3.财务资助利率方案为:年化资金利率按不低于(含)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30%或不低于(含)公司实际融资利率上浮30%执行。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将按照实际借款天数收取费用。

四、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项下约定的交易种类及范围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资金;

2.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可根据业务需求情况,在总额度范围内向公司提出资金申请,经公司财务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资金后,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应至少每个月将对应的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存在风险等情况向公司书面汇报;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资金,按年化资金利率不低于(含)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30%或不低于(含)公司实际融资利率上浮30%收取资金使用费;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应根据每个月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提供资金额及应收费用,在次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使用费;

5.若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未按期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或到期未归还财务资助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立即终止协议;

6.上述协议有效期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其信贷业务需求。公司将参照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规定,结合公司自身融资能力和上述控股子公司的金融业务需求,在业务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公司已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应遵守的条件、审核流程及违约责任,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公司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能够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性。

六、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向控股子公司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自有资金的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自身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2.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上述被资助对象的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3.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因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其他股东均为非关联股东,且持股比例较低,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绝大部分股东的经营规模较小,不具备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能力。所以,其他股东并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的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为10亿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04%,除此之外,公司未向其他控股子公司或外部第三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也不存在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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