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5-34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为:以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召开日(2025年5月28日)登记的总股本1,469,448,06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本次利润分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款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本次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前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具体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若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完成利润分配前,公司不能进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正在推进过程中,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将按照相关的规定另行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比例为不低于当期净利润的30%。
三、调整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一)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鉴于近期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宜已于2025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并于2025年5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调整。
(二)调整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2024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866,777.84元,截至2024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49,206,028.49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907,757,922.29元,未分配利润为959,109,694.3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年度,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07,757,922.29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90,775,792.23元,减去2023年分红金额65,848,514.90元,加上2023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207,976,079.19元,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59,109,694.35元,资本公积为4,933,984,303.89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并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截至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召开
日(2025年5月28日)登记的总股本1,469,448,0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777,922.4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58,777,922.44元(含税),占2024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51.62%。
(三)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58,777,922.44 | 65,848,514.90 |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3,866,777.84 | 200,054,689.58 | -832,868,610.37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649,206,028.49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959,109,694.35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24,626,437.3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72,982,380.9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24,626,437.34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1.上表中“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金额;2.2023年公司合并了同一控制下企业隆平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表中2022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合并追溯调整后的数据。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
利润的30%,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款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五、调整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1、公司本次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及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具备稳定性、持续性、可预期性和可实施性。
2、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943,127,871.50元、940,919,636.87元,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0%、3.93%,均低于50%。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