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4年度暂不派发现金,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将尽快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行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比例为不低于当期净利润的30%。
2.本次利润分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款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经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2024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866,777.84元,截至2024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49,206,028.49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907,757,922.29元,未分配利润为959,109,694.3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年度,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07,757,922.29
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90,775,792.23元,减去2023年分红金额65,848,514.90元,加上2023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207,976,079.19元,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59,109,694.35元,资本公积为4,933,984,303.89元。公司2024年度暂不派发现金,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将尽快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行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比例为不低于当期净利润的30%。
三、2024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若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完成利润分配前,公司不能进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鉴于目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正在推进过程中,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将按照相关的规定另行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比例为不低于当期净利润的30%。
(二)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各项便利。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热线、邮箱、互动平台等)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股东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股东大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 | 65,848,514.90 |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3,866,777.84 | 200,054,689.58 | -832,868,610.37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649,206,028.49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959,109,694.35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65,848,514.9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72,982,380.9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65,848,514.90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1.上表中“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金额;2.2023年公司合并了同一控制下企业隆平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表中2022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合并追溯调整后的数据。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2、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943,127,871.50元、940,919,636.87元,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0%、3.93%,均低于50%。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