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经营取得了较好的业绩。现将董事会2024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026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0093万元,减幅59.92%,主要系本报告期房地产行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932万元,较上年同期23451万元减少6519万元, 减幅27.80%,主要系本报告期房地产行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其中,2024年度实现水力发电销售收入35164万元,较上年同期27506万元增加7658万元,增幅27.84%;实现风力发电销售收入20805万元,较上年同期18907万元增加1898万元,增幅10.04%;实现光伏发电销售收入402万元,较上年同期223万元增加179万元,增幅80.27%;实现房地产销售1935万元,较上年同期101764万元减少99829万元,减幅98.10%。
二、 公司董事会主要工作及其成效
(一)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修订完善《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制度,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形成更加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组织架构、梳理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内部控制手册》,全面提升公司的内控管理质量,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积极组织董事、高管人员参与监管部门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董事、高管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
(二)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确保董事会工作顺利进行
1.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9次会议,其中正式会议3次,临时会议16次。所有会议严格按照程序召开,会议内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董事和高管人员的提名、对外投资、为子公司担保、制度修订等重大事项。董事会在审议每个议案前,力求做到深入分析、充分研讨和审慎决策,确保决策科学合理,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共审议通过48项议案,没有董事会议案被否决的情形。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公告刊登的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1 | 2024年1月9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 1.审议《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
2 | 2024年2月2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 1.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审议《关于放弃回购国开发展基金公司所持有的厦船重工第四期股权的议案》; 3.审议《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3 | 2024年2月28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 1.审议《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
4 | 2024年3月15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 | 1.审议《关于选举黄建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审议《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3.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审议《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部分投资决策权限的议案》。 |
5 | 2024年3月28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预案》; 3.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5.审议《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总报告》; 7.审议《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8.审议《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9.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
6 | 2024年4月2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 1.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
7 | 2024年4月25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 1.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关于制定<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8 | 2024年5月10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 | 1、审议《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
9 | 2024年7月9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审议《关于提名王静女士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审议《关于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宁德霞浦海上风电B区项目的议案》; 3、审议《关于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配套220kV送出线路工程(含间隔改造工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5、审议《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6、审议《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 |||
10 | 2024年7月15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 | 1、审议《关于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
11 | 2024年7月29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 | 1、审议《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2、审议《关于新增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审议《关于屏南县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清算注销的议案》。 |
12 | 2024年8月27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13 | 2024年10月17日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 1、审议《关于福建闽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设立闽电(寿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
14 | 2024年10月29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 | 1、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15 | 2024年11月7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 | 1、审议《关于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开展闾峡风电场风机消缺和综合性能提升(三期)项目议案》; 2、审议《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3、审议《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16 | 2024年11月7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 |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
17 | 2024年11月21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 | 1、审议《关于福建闽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光伏示范项目的议案》。 |
18 | 2024年12月25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 | 1、审议《关于福建闽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设立闽电(霞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
19 | 2024年12月30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 | 1、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
2.股东大会召集情况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公告刊登的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1 | 2024年1月9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1关于选举雷石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2关于选举陈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2 | 2024年3月15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审议《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
3 | 2024年4月25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1、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6、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1关于选举邹雄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2关于选举陈兆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7、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4 | 2024年7月29日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审议《关于选举王静女士为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宁德霞浦海上风电B区项目的议案》; 3、审议《关于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4、审议《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事项。
3.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长能够按照规定依法召集、主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采取措施确保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督促公司及时将经营动态信息、董事会各项议题的相关资料提供给董事会成员;督促董事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督促公司切实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严格遵循公开做出的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所承担的职责,均能够按时出席会议或按规定履行委托手续,主动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充分发挥专业和信息方面的优势,深入讨论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各抒己见。除参加会议时间外,独立董事还安排时间亲自到分子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了解,认真履行应有的监督职能。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做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
(2)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要求,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议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有关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变更、应收款项坏账核销等重要事项,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协助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对公司高管进行考核。审议签订《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责任书》,进一步推动相关契约文本的规范化、科学化、精准化,激发经理层成员的活力和创造力,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责,积极了解公司董事、高管架构及岗位职责,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选择程序并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提出建议,确保公司管理层稳定和经营管理能力提高。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4次,完成了2名董事及2名独立董事的提名更换工作,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6次,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事项提出可行性建议,对优化公司经营结构,加强决策科学性,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4.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则要求,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披露103份公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
5.内幕信息管理
公司董事会严格并有效执行已制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废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并修订合为《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依法登记和报备工作。在重大事项筹划审议期间、定期报告编制期间,做到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范围,并按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及其买卖公司股票衍生品种的登记和报备工作,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
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动了解和收集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并以公告、投资者关系管理互动平台回答或电话回复等方式及时回应投资者。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参加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并通过专线电话、董秘邮箱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互动平台等多渠道主动加强与投资者联系和沟通,及时答复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平台上提出的各种问题,听取中小投资者相关建议,回复投资者网上提问累计68条,有效地增进了投资者与公司的交流;通过“价值在线”小程序举行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场解答投资者的提问,进一步增强了与投资者交流的广度与深度;积极做好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等主流官方媒体的合作,保证对外沟通渠道畅通。为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年度联合国泰君安证券宁德营业部,在公司举办了“《股东来了》走进上市公司”活动,通过活动向广大中小投资者普及权益知识,提升公司在二级市场形象。公司2023-2024年度在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级评价中,被福建省上市公司协会评为A级。
(三)审慎决策重大事项,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围绕年度工作目标,抢抓机遇,通盘谋划,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发展动能
不断增强。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配套220kV送出线路工程(含间隔改造工程)的议案》,对220kV岚后变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间隔(即东冲集控站间隔)设备进行改造;审议通过《关于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宁德霞浦海上风电B区项目的议案》,拟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按各自持股比例对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投资建设宁德霞浦海上风电B区项目、审议《关于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由省投资集团与闽东电力按各自股比,以现金出资方式对项目公司增资,两项议案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关于福建闽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光伏示范项目的议案》,既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又扩大公司新能源电力装机规模。
三、2025年董事会工作思路
2025年,公司将围绕国家、省、市“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要求,在国家“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指引下,聚焦“做大资产总量、瘦身健体、提升能力、经营业绩考核改革、风险防控”五大方面,强化资本运作、项目储备,优化产业布局、提升经营管理质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坚持企业发展与规范并重,存量与增量并举,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致力于将闽东电力打
造为股东信赖、员工自豪、投资者青睐的可持续发展企业。
(一)持续优化产业布局
聚焦主责主业,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推动存量增效、增量做优、提升质量和做大总量,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一是全力推动项目并购。持续加强与大股东在能源产业上的联动,积极探索区域内外优质能源项目,多渠道寻求并购机会,实现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二是持续加大项目攻坚。加大力度推进海上风电项目进展,积极参与区域内海上风电项目的竞争配置;结合乡村振兴,推进宁德区域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有序推进在建光伏项目尽早投产。三是探索拓展布局新兴产业。依托地域和主业优势,在发展清洁能源的基础上,围绕四大主导产业及其上下游产业链,结合区域招商引资政策,探索投资新型业态的能源综合利用业务。
(二)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主动与机构投资者沟通、交流,充分听取并采纳机构投资者从专业角度对公司治理提供的相关意见和建议。一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规范及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公开机构投资者参与治理的情况及效果。二是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规定,加强内幕信息登记、保密和管理工作,并根据《证券法》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的要求。三是重视扩大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
加强对内部信息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防范内幕交易,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一是按规范披露公司定期报告、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重大交易事项、对外担保事项、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及进展情况,以及其它应披露事项,督促公司不以新闻发布会或答记者问等方式代替公司公告。二是在信息披露前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泄漏公司的内幕信息,不进行内幕交易,确保公司全体股东平等获得信息。三是不断规范自愿性披露和持续性披露的内容,遵守公平原则,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
根据监管及经营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各项治理制度,规范公司治理。一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做好新一届董事换届事项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调整工作。二是围绕企业制度建设,对现有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分析,结合企业发展需要,做好各项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强化制度刚性执行。三是认真组织召开董
事会、股东会会议,确保董事会、股东会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合法合规。四是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注重集体决策,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
新的一年,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团结全体员工,奋力进取,加快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