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5临-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股利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红预案。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3月14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情况和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将此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3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9,324,750.2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5,654,493.7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71,487,280.6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15,242,554.88元。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股利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近三年实现利润及利润分配具体情况
金额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91,590,291.0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9,324,750.26 | 234,511,926.85 | 183,962,586.63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71,487,280.62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15,242,554.88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91,590,291.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95,933,087.9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91,590,291.00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因公司2025年将继续向海上风电项目等投入大量资金以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为应对市场变化或其他潜在的财务风险,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以及投资开发海上风电项目、光伏项目等,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因此,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股利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