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收到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新强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讯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合伙协议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马新强先生、艾娇女士、刘含树先生、熊文先生、黄新华女士回避了表决。上述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半数,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合伙协议补充协议(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3)。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34)。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