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5证券简称:大庆华科公告编号:2025028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9月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兴化北街8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5.00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6.00 |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7.00 |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8.00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差旅费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9.00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
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 ||
11.00 |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1.01 | 选举张彩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1.02 | 选举吕印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上述提案已经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议案1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5、议案11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6、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代理法人股东出席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5年9月2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大庆华科”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代理个人股东出席的,应持有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5年9月2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大庆华科”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9月8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9月8日9:00-11:30和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兴化北街8号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崔凤玲
2、联系电话:0459—6280287
3、传真电话:0459—6282351
4、电子邮箱:dqhkcfl@sina.com
5、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兴化北街8号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五)注意事项: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出席现场会议。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2:授权委托书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5。
2、投票简称:华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9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如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差旅费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累计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1.00 |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选举票数 | ||
11.01 | 选举张彩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1.02 | 选举吕印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注:1、对于采用非累积投票的议案,请选择投票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标识“√”,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则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授权委托无效。
2、如未选择的,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行使投票权。委托人姓名(签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证号):
委托人股票账号: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