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杨央平)本人作为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本人杨央平,男,1972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历任浙江花园集团政法处处长助理,浙江信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专职律师,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非诉法务部主任,浙江文杰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主任,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创始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兼任宁波恒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二、2024年度出席会议情况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在本人2024年度履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情况。三、2024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在本人2024年度履职期间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同时发表过
份独立董
事审查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发表审查意见。
(二)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张民先生发表了审核意见。
(三)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4年半年报发表审查意见。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
(二)对公司投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2024年度,本人主要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经营层及相关人员保持有效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营动态。
同时,本人对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进行认真审核,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充分行使职权,努力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
(三)对年报编制过程的监督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对董事会和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加强了对财务报告的编制、审计过程的管理和监控,积极发挥对年报工作的监督作用。
(四)对公司治理和内控建设的监督2024年度,公司深入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本人根据五部委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内
控工作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积极督促重整计划的执行,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了公司重整顺利终结。
(五)自身学习情况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责,在本人2024年度履职期间内,共参与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责,在本人2024年度履职期间内,共参与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责,在本人2024年度履职期间内,共参与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工作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调研检查的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最新动态,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及财务状况,并对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决策和重要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天。除此以外,本人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保持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七、其他事项
、无建议未被采纳的情况;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职责,为公司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效建议,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了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杨央平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