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上午9:15—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7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北塔3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填报票数) | ||
1.00 |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6人 |
1.01 | 提名刘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提名汪仁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提名王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提名欧新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5 | 提名张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6 | 提名张肖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3人 |
2.01 | 提名张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提名闫庆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提名刘洪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2人 |
3.01 | 提名张莺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2 | 提名刘卫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 |
5.00 | 审议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6.00 | 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7.00 | 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1、2、3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相关选举事项分别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9:30 至 17:00,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箱登记的须在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17:00 之前送达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北塔30层
4、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铮
电话:010-85171856
传真:010-65668256
电子邮箱:975@ytg000975.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75”,投票简称为“银泰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票数) | |||||
1.00 |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6人 | |||
1.01 | 提名刘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提名汪仁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提名王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提名欧新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5 | 提名张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6 | 提名张肖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3人 | |||
2.01 | 提名张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提名闫庆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提名刘洪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2人 | |||
3.01 | 提名张莺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3.02 | 提名刘卫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打勾的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栏目可以投票
栏目可以投票 | |||||
4.00 |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 | |||
5.00 | 审议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
6.00 | 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7.00 | 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注: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