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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塑科技: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10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及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714.90万元。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1,906.0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8月1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召开会议,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8月1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年9月3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审计准则及其他法规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4年8月1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进行审议,一致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诚信状况良好,能够为公司提供独立的审计服务,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自2024年10月10日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开始进行财务预审及内控审计。在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年报审计过程中,审计监察委员会根据审计进度和工作安排,通过现场交流、电话会议等方式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保持沟通和交流,主要沟通内容包括年度报告时间安排、审计范围、审计进度、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及重点关注关键审计事项等情况,同时督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工作,保证报告质量,并确保在预定时间顺利完成审计工作。

3.2025年3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

作用,与公司经营层及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的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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