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21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5%以上
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9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佛塑科技)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后)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等102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交易的方案为: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等102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新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的足额认缴互为前提,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其他原
因导致无法付诸实施,则上述两项均不实施。本次重组及募集配套资金实施对公司股权结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1 | 广新集团 | 258,760,512 | 26.75% | 519,177,178 | 21.22% |
2 | 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 - | - | 175,109,131 | 7.16% |
温州海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96,490,381 | 3.94% | |
安徽创冉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 | - | 13,048,318 | 0.53% | |
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2,499,102 | 0.10% | |
袁海朝 | - | - | 34,453,537 | 1.41% | |
袁海朝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 - | - | 321,600,469 | 13.14% | |
3 | 公司其他股东 | 708,662,659 | 73.25% | 1,605,812,128 | 65.63% |
合计 | 967,423,171 | 100.00% | 2,446,589,775 | 100.00% |
注:袁海朝为标的公司股东,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为袁海朝担任法定代表人及大股东的企业,温州海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创冉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袁海朝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故前述各方为袁海朝的一致行动人。如上表所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广新集团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广新集团拥有表决权比例为21.22%,与袁海朝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比差为8.08%。广新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已对认购募集配套资金所需资金和所得股份锁定作出切实、可行安排。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广新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其他5%以上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58,760,512 | 26.75% |
2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3,856,300 | 1.43% |
序号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3 | 刘庆 | 3,904,102 | 0.40% |
4 | 孙治水 | 3,018,800 | 0.31% |
5 | 章安 | 2,680,315 | 0.28% |
6 |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 2,187,936 | 0.23% |
7 | BARCLAYS BANK PLC | 2,163,101 | 0.22% |
8 | 陈梦洁 | 2,126,800 | 0.22% |
9 | 江心 | 2,110,600 | 0.22% |
10 | 纪晓茜 | 2,094,200 | 0.22% |
合计
合计 | 292,902,666 | 30.28% |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互为前提条件,其中任何一项不生效或因故无法实施的,另一项也不生效或不予实施。考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主要股东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广新集团 | 519,177,178 | 21.22% |
2 | 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 175,109,131 | 7.16% |
温州海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6,490,381 | 3.94% | |
安徽创冉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13,048,318 | 0.53% | |
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99,102 | 0.10% | |
袁海朝 | 34,453,537 | 1.41% | |
袁海朝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 321,600,469 | 13.14% | |
3 | 公司其他股东 | 1,605,812,128 | 65.63% |
合计 | 2,446,589,775 | 100.00% |
注:袁海朝为标的公司股东,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为袁海朝担任法定代表人及大股东的企业,温州海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创冉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袁海朝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故前述各方为袁海朝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总股本将增至2,446,589,775股,袁海朝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公司321,600,469股,持股比例将达到13.14%,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四、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详
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本次交易能否获得前述批准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 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