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风险敞口,减少民事赔偿责任可能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参保方案
(一)投保人: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责任险额:每年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单为准)
(四)保费支出:每年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单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方案范围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费、赔偿限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期限到期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本次董监高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对《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