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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5-17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7日,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6,845,113.7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9,477,299.96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当年利润应提取10%法定公积金6,947,730.00元,扣除后母公司当期可分配利润62,529,569.96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134,167,375.01元。

3、为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并回报股东,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4年末总股本1,109,830,8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1,098,308.9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11,098,308.95元;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1,098,308.9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5.88%。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1,098,308.9522,196,617.9022,196,617.9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6,845,113.7720,036,525.3123,303,105.2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1,724,852,896.10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134,167,375.01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55,491,544.7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0,061,581.4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55,491,544.75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1,098,308.95元,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55,491,544.75元,占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55.32%,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

业的融资环境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一般营运资金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提升财务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69亿元、人民币4.86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22%、3.32%,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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