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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
锡业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辞职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5

债券代码:148721.SZ债券简称:24锡KY01债券代码:148747.SZ债券简称:24锡KY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辞职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5年6月

重要声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公司”、“发行人”)出具的相关文件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出具的《关于同意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6号),同意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4锡KY01”)于2024年4月25日开始发行,债券面值100元,发行规模合计10亿元,发行基础期限为2年期,初始票面利率3.5%,公司有权选择递延支付利息,且有权在每个周期末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个周期(即延长2年),后续延长周期期间的票面利率按照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确定。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4锡KY02”)于2024年5月27日开始发行,债券面值100元,发行规模合计10亿元,发行基础期限为3年期,初始票面利率2.78%,公司有权选择递延支付利息,有权在每个周期末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个周期(即延长3年),后续延长周期期间的票面利率按照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确定。公司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公司债券“24锡KY01”“24锡KY02”仍在存续期,除此以外发行人无其他存续公司债券。

二、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发行人于2025年5月29日披露《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辞职暨授权副总经理主持总经理班子工作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0号),中信证券作为发行人已发行的公司债券“24锡KY01”“24锡KY02”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约定,现就发行人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发行人董事会于2025年5月27日收到发行人总经理刘路坷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路坷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申请辞去发行人总经理职务(董事会聘任的原到期日为2026年2月3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刘路坷先生的辞职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去总经理职务后,刘路坷先生将继续担任发行人党委书记、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集人职务,其离任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发行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辞职暨授权副总经理主持总经理班子工作的公告》披露之日,刘路坷先生未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为保障发行人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总经理班子稳定运行,锡业股份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副总经理主持总经理班子工作的议案》,发行人董事会同意授权副总经理黄适先生主持锡业股份总经理班子工作,授权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聘任新任总经理之日止。发行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总经理聘任工作。

三、影响分析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经营一切正常。上述事项属于发行人正常人事调整,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受托管理人职责

中信证券作为“24锡KY01”和“24锡KY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

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以下无正文)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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