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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独立董事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2

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报送的拟提交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的文件,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叶林、顾文贤、余兴喜、刘燊、彭锋),认真审阅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按照相关规定,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编制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审议《专项报告》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签名):

二○二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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