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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龙控股: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3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影响正常运营、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3.2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资金投资购买理财产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闲置成本。

二、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投资范围: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五、投资的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资金。

六、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内,由公司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

七、上述投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以暂时闲置的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闲置成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八、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为购买理财产品,将严格执行内部决策、操作、监督流程,实行全方位、全流程风险控制。为防控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1、谨慎选择理财产品种类。公司遵循审慎投资理念,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及管理,防范操作风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独立董事可以对公司资金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有权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严控风险,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同时,公司也将按该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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