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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化股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专项说明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专项说明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议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1,636,798.62元,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742,375,438.2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累计亏损未经全额弥补之前,不得向股东派发股利或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故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9,252,735.53-11,559,209.01-100,436,899.1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739,259,319.5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742,375,438.22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914,457.5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上述指标,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4年末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由此,本次分配方案不会导致公司股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投资者回报,后续将努力提高经营业绩,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226015号)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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