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股份”、“上市公司”、“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工作
独立财务顾问采取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复核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抽查内部控制过程记录文件等方式,结合日常的持续督导工作,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合理评价基础上,对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二、紫光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紫光股份已建立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
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紫光股份2024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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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宇 崔登辉 王玉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