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 关 村 公告编号:2025-050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16,290,632.44 | 606,418,745.97 | 1.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756,417.46 | 11,631,055.35 | 35.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4,859,606.87 | 6,606,701.04 | 124.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5,817,386.44 | 75,724,156.95 | -13.0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09 | 0.0154 | 35.7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09 | 0.0154 | 35.7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9% | 0.75% | 0.24%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763,967,569.81 | 3,712,072,946.95 | 1.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604,127,357.70 | 1,588,370,940.24 | 0.99%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49,546.1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58,221.0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59,472.0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6,162.1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66,230.09 | |
合计 | 896,810.5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报告期末(万元)/本报告期(万元) | 比上年期末/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20,069.66 | 32.57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本期收回货款增加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 | 15,465.42 | 31.09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和海南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预付账款 | 7,486.02 | 83.90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本期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
科目
科目 | 本报告期末(万元)/本报告期(万元) | 比上年期末/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应付票据 | 0.00 | -100.00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本期应付票据减少所致。 |
预收账款 | 201.66 | -30.00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四通国际科技商城物业公司本期结转租金所致。 |
其他收益 | 259.32 | -44.20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本期取得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所致。 |
信用减值损失 | -384.55 | 1,320.75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生物医药板块计提应收款项的坏账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0.00 | -100.00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上年冲回审计调整的存货减值损失导致。 |
资产处置收益 | -11.06 | -120.87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泰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提前解约使用权资产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60.22 | -70.92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海南华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收到税收返还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163.56 | 2,015.89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期缴纳企业所得税产生的滞纳金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369.56 | -44.64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商砼板块和生物医药板块本期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0.00 | -100.00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海南华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上年同期收到税收返还所致。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1.31 | 714.13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本期处置罐车所致。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0.00 | -100.00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年同期支付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北京普润德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款所致。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 | 100.00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海南华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本期收购华素厚德大药房(石家庄)有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注资款所致。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00 | -100.00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外币账户去年同期汇率变动金额所致。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0,71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71% | 186,113,207 | 0 | 质押 | 111,601,400 |
冻结 | 182,466,343注1 |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75% | 50,807,055 | 0 | 质押 | 50,000,000 |
标记 | 17,540,167 | |||||
冻结 | 2,562,496,804注2 | |||||
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 | 国有法人 | 0.66% | 5,000,000 | 5,000,000 | 不适用 | 0 |
#金强 | 境内自然人 | 0.52% | 3,944,365 | 0 | 不适用 | 0 |
孟世坤 | 境内自然人 | 0.41% | 3,115,300 | 0 | 不适用 | 0 |
詹潇潇 | 境内自然人 | 0.37% | 2,767,300 | 0 | 不适用 | 0 |
#北京隆慧投资有 | 其他 | 0.34% | 2,581,700 | 0 | 不适用 | 0 |
限公司-隆慧汇晨战略投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限公司-隆慧汇晨战略投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林飞燕 | 境内自然人 | 0.34% | 2,552,111 | 0 | 不适用 | 0 |
#邹觉民 | 境内自然人 | 0.28% | 2,100,000 | 0 | 不适用 | 0 |
#孙三洪 | 境内自然人 | 0.27% | 2,024,648 | 0 | 不适用 | 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6,113,207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113,207 |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50,807,055 | 人民币普通股 | 50,807,055 | |||
#金强 | 3,944,365 | 人民币普通股 | 3,944,365 | |||
孟世坤 | 3,115,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15,300 | |||
詹潇潇 | 2,767,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67,300 | |||
#北京隆慧投资有限公司-隆慧汇晨战略投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581,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81,700 | |||
#林飞燕 | 2,552,111 | 人民币普通股 | 2,552,111 | |||
#邹觉民 | 2,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0,000 | |||
#孙三洪 | 2,024,648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4,648 | |||
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967,108 | 人民币普通股 | 1,967,108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至报告期末,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无限售条件股东)、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第二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其他未知。 林飞燕与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2月12日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1、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4,101,400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2,011,807股; 2、金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884,900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059,465股; 3、北京隆慧投资有限公司-隆慧汇晨战略投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581,700股; 4、林飞燕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552,111股; 5、邹觉民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100,000股; 6、孙三洪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024,648股。 |
注1: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冻结数量包含司法冻结12,500,000股、司法再冻结110,403,529股、轮候冻结59,562,814股。
注2: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冻结数量包含司法冻结807,055股、司法再冻结32,459,833股、轮候冻结2,529,229,916股。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重要事项
1、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事宜;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曹永刚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在股东会完成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①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许钟民(董事长)、侯占军、黄秀虹、陈萍、张晔、邹晓春
独立董事:史录文、毕克、夏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审计委员会:毕克(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黄秀虹、史录文、夏琴。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史录文(主任委员),黄秀虹、陈萍、毕克、夏琴;协理:李斌(副总裁)。
战略委员会:许钟民(主任委员),侯占军、史录文、毕克、夏琴。
提名委员会:夏琴(主任委员),黄秀虹、陈萍、史录文、毕克。
以上专业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第九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公司监事会组成情况如下:
监事会主席:曹永刚
职工监事:司洪伟、刘伟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侯占军为公司总裁,聘任李斌、王熙红、车德辉、范秀君为公司副总裁,聘任黄志宇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宋学武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聘任相皓冉、胡秀梅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以上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4)部分独立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磊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对董磊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详见2025年1月24日,《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2、关于林飞燕与国美控股、国美电器签署《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的事宜;
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电器)与林飞燕签署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林飞燕与国美控股、国美电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的变化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前 |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6,113,207 | 24.71% | 186,113,207 | 24.71%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50,807,055 | 6.75% | 50,807,055 | 6.75% |
林飞燕 | 2,552,111 | 0.34% | - | - |
合计 | 239,472,373 | 31.80% | 236,920,262 | 31.46%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相关方应当在六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规定。大股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方还应当在六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关于禁止减持、分红不达标不得减持等规定。林飞燕将自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之日起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规定【详见2025年2月25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延长司法再冻结期限、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事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
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现持有公司186,113,207股流通股,持股比例为24.71%;国美电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现持有公司50,807,055股流通股,持股比例为6.75%。国美控股部分股份延长司法再冻结期限、国美控股和国美电器部分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具体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股份延长司法再冻结期限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司法再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司法再冻结起始日 | 原司法再冻结到期日 | 司法再冻结到期日 (延期后) | 司法再冻结执行人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8,052,589 | 4.33% | 1.07% | 2023-1-30 | 2026-1-29 | 2028-1-6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质押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注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注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6,113,207 | 24.71 | 111,601,400 | 59.96 | 14.82 | 110,403,529 | 98.93 | 12,500,000 | 16.78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50,807,055 | 6.75 | 50,000,000 | 98.41 | 6.64 | 50,000,000 | 100.00 | 807,055 | 100.00 |
合计 | 236,920,262 | 31.46 | 161,601,400 | 68.21 | 21.46 | 160,403,529 | 99.26 | 13,307,055 | 17.67 |
注:质押股份被冻结指被司法冻结,不包括轮候冻结。
(3)累计司法冻结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股份数量(股)注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6,113,207 | 24.71% | 122,903,529 | 0 | 66.04% | 16.32%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50,807,055 | 6.75% | 50,807,055 | 17,540,167 | 100.00% | 6.75% |
合计 | 236,920,262 | 31.46% | 173,710,584 | 17,540,167 | 73.32% | 23.07% |
注:被标记股份数量包含在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内。
(4)轮候冻结
①报告期内新增轮候冻结
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被轮候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委托日期 | 轮候期限 | 轮候机关 | 原因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50,807,055 | 100.00% | 6.75% | 否 | 2025-3-6 | 36个月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5,540,167 | 10.90% | 0.74% | 否 | 2025-3-20 | 36个月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合计 | - | 56,347,222 | 110.90% | 7.49% | - | - | - | - | - |
②累计轮候冻结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6,113,207 | 24.71% | 59,562,814 | 32.00% | 7.91%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50,807,055 | 6.75% | 2,529,229,916 | 4,978.11% | 335.83% |
合计 | 236,920,262 | 31.46% | 2,588,792,730 | 1,092.69% | 343.74% |
【详见2025年3月12日,《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延长司法再冻结期限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2025年3月22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4)】。
(二)子公司重要事项
1、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盐酸曲马多片一致性评价申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事宜;
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受理通知书》,盐酸曲马多片(规格:50mg)一致性评价申请获得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①药品名称:盐酸曲马多片;②剂型:片剂;③规格:50mg;④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一致性评价;⑤申请人: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⑥受理号:CYHB2550038。
北京华素的盐酸曲马多片一致性评价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的受理,标志着该品种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入审评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顺利通过一致性评价将增加其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详见2025年1月14日,《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盐酸曲马多片一致性评价申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关于刺五加注射液中选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的事宜;
公司下属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参与了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工作,根据湖北医保服务平台发布的《关于公布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显示,多多药业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中选本次集中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1)中选产品基本情况
①药品名称:刺五加注射液;②剂型:注射剂;③规格:每支20ml(含总黄酮100mg);④包装规格:3支/盒;5支/盒;⑤适应症:平补肝肾,益精壮骨。用于肝肾不足所致的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动脉硬化,脑血栓形成,脑栓塞等。亦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合并神经衰弱和更年期综合征等;⑥中选价格:13.18元/支;⑦中选企业: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2)本次中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选产品刺五加注射液是国家医保乙类产品,本次集中采购是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组织的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采购周期为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采购周期中,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本次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若公司后续签订采购合同并实施后,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公司刺五加注射液产品在各级医疗机构的覆盖率,提高市场占有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刺五加注射液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巩固公司在心脑血管疾病治疗领域的市场地位。
【详见2025年2月15日,《关于刺五加注射液中选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3、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及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事宜;
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华素联苯苄唑原料药已获得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其收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京20150168)、《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
(编号:京药监药GMP〔2024〕020069),具体情况如下:
(1)《药品生产许可证》主要内容
①企业名称: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②许可证编号:京20150168;③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26097157;
④分类码:AhtDht;⑤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工业开发区金光北街1号;⑥法定代表人:侯占军;⑦企业负责人:赵君;⑧质量负责人:张秀鸣;⑨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⑩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工业开发区金光北街1号:小容量注射剂、片剂、口服溶液剂、搽剂、涂剂、乳膏剂、凝胶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化工大道以南、经四路以东:原料药,麻醉药品***;?变更内容:经审查,同意你单位《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变更申请。变更后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化工大道以南、经四路以东地址项下增加生产范围“原料药(联苯苄唑)(原料药合成区、精干包一区:联苯苄唑生产线)”。
(2)《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主要内容
①被检查单位名称: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②编号:京药监药GMP〔2024〕020069;③检查范围及相关车间、生产线:原料药联苯苄唑(原料药合成区:联苯苄唑生产线;精干包一区:联苯苄唑生产线);④结论:根据本次检查情况,经审查,该企业此次检查范围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和附录要求。
(3)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涉及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化工大道以南、经四路以东地址项下增加生产范围原料药联苯苄唑;《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检查结论为联苯苄唑原料药生产线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和附录要求。以上信息表明联苯苄唑产品具备产品上市条件,生产过程及产品质量符合当下药品管理规范、标准,可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且增加生产范围及品种有利于公司优化生产结构,丰富公司的产品布局,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满足市场需求。
【详见2025年2月15日,《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及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4、关于下属公司中实新材料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事宜;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实新材料)收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411008417,发证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有效期:三年。
中实新材料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2024年度-2026年度)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鉴于中实新材料2024年度已根据相关规定暂按15%的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因此,本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详见2025年2月21日,《关于下属公司中实新材料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5、关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事宜;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公司)收到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37003641,发证时间:2024年12月7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2024年度-2026年度)将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预计将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详见2025年3月12日,《关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6、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盐酸羟考酮缓释片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事宜;
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华素收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受理通知书》,盐酸羟考酮缓释片(规格:40mg)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①药品名称:盐酸羟考酮缓释片;②剂型:片剂;③规格:40mg;④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⑤注册分类:化药4类;⑥申请人: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⑦受理号:CYHS2500958;⑧结论: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北京华素的盐酸羟考酮缓释片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的受理,标志着该品种上市许可工作进入审评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顺利通过上市许可将增加其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详见2025年3月14日,《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盐酸羟考酮缓释片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0)】。
7、关于下属公司多多药业盐酸溴己新注射液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事宜。
公司下属公司多多药业收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受理通知书》,盐酸溴己新注射液(规格:2ml:4mg)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①药品名称:盐酸溴己新注射液;②剂型:注射剂;③规格:2ml:4mg;④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
⑤申请人:多多药业有限公司;⑥注册分类:化学药品3类;⑦受理号:CYHS2501114;⑧结论: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多多药业的盐酸溴己新注射液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的受理,标志着该品种研制工作进入审查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顺利通过上市许可,将增加呼吸系统用药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详见2025年3月21日,《关于下属公司多多药业盐酸溴己新注射液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00,696,647.08 | 151,393,279.4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73,439.66 | 2,173,439.66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646,000.00 | 5,346,000.00 |
应收账款 | 916,888,777.59 | 956,462,878.91 |
应收款项融资 | 154,654,199.94 | 117,975,011.18 |
预付款项 | 74,860,165.38 | 40,706,446.4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45,547,276.14 | 54,764,728.5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09,140,083.95 | 214,338,468.42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7,025.59 | 24,752.43 |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流动资产 | 84,713,987.27 | 65,387,071.70 |
流动资产合计 | 1,694,347,602.60 | 1,608,572,076.75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273,191.28 | 2,319,021.0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006,596.09 | 3,006,596.0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26,934,390.08 | 210,587,298.99 |
固定资产 | 829,368,629.07 | 840,888,038.02 |
在建工程 | 91,926,488.09 | 101,970,099.7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89,449,005.85 | 304,154,004.05 |
无形资产 | 124,988,738.60 | 128,525,402.13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11,128,604.45 | 11,667,184.11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224,371,405.43 | 224,356,406.01 |
长期待摊费用 | 93,827,263.69 | 98,845,953.3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9,916,017.18 | 99,673,766.8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2,429,637.40 | 77,507,099.7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69,619,967.21 | 2,103,500,870.20 |
资产总计 | 3,763,967,569.81 | 3,712,072,946.9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57,500,000.00 | 424,542,110.8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52,800.00 | |
应付账款 | 380,206,655.87 | 414,662,500.41 |
预收款项 | 2,016,552.50 | 2,880,591.64 |
合同负债 | 84,488,578.78 | 90,968,929.0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8,900,611.97 | 31,008,269.11 |
应交税费 | 66,376,683.10 | 65,678,595.60 |
其他应付款 | 316,074,911.97 | 248,244,506.7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3,060,462.62 | 13,060,462.62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0,774,665.08 | 98,166,984.93 |
其他流动负债 | 2,821,379.55 | 3,327,777.89 |
流动负债合计 | 1,409,160,038.82 | 1,379,633,066.20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64,500,000.00 | 70,500,000.00 |
应付债券 |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05,831,851.89 | 301,928,116.65 |
长期应付款 | 56,345,169.55 | 48,178,178.39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2,640,195.29 | 32,958,636.6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9,899,525.67 | 71,877,193.4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29,216,742.40 | 525,442,125.22 |
负债合计 | 1,938,376,781.22 | 1,905,075,191.4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53,126,982.00 | 753,126,98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576,028,798.22 | 1,576,028,798.2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7,432,143.26 | -27,432,143.26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3,015,164.70 | 83,015,164.7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780,611,443.96 | -796,367,861.4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04,127,357.70 | 1,588,370,940.24 |
少数股东权益 | 221,463,430.89 | 218,626,815.2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25,590,788.59 | 1,806,997,755.5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763,967,569.81 | 3,712,072,946.95 |
法定代表人:许钟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学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瑛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616,290,632.44 | 606,418,745.97 |
其中:营业收入 | 616,290,632.44 | 606,418,745.9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91,018,803.44 | 594,281,237.26 |
其中:营业成本 | 220,500,880.13 | 230,988,985.7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8,239,746.29 | 7,744,845.89 |
销售费用 | 272,549,471.71 | 259,320,760.10 |
管理费用 | 60,134,027.96 | 59,368,769.98 |
研发费用 | 16,977,265.67 | 22,994,485.44 |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财务费用 | 12,617,411.68 | 13,863,390.10 |
其中:利息费用 | 11,086,268.72 | 12,672,487.61 |
利息收入 | 56,119.52 | 62,061.29 |
加:其他收益 | 2,593,221.03 | 4,647,568.8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10,461.99 | -738,903.5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5,829.76 | -55,984.7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845,544.35 | -270,670.0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98,785.8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0,612.32 | 529,927.3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3,298,431.37 | 16,904,217.22 |
加:营业外收入 | 602,185.67 | 2,070,479.59 |
减:营业外支出 | 1,635,591.59 | 77,300.4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2,265,025.45 | 18,897,396.41 |
减:所得税费用 | 3,695,564.06 | 6,675,788.0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569,461.39 | 12,221,608.41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569,461.39 | 12,221,608.41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5,756,417.46 | 11,631,055.35 |
2.少数股东损益 | 2,813,043.93 | 590,553.06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8,569,461.39 | 12,221,608.4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5,756,417.46 | 11,631,055.3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813,043.93 | 590,553.06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209 | 0.015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209 | 0.015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许钟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学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瑛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37,720,254.94 | 618,276,495.33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04,445.4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978,008.71 | 19,003,538.4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1,698,263.65 | 638,384,479.1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8,134,331.96 | 201,345,950.53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2,366,623.36 | 69,065,538.3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6,084,967.89 | 69,104,004.0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9,294,954.00 | 223,144,829.3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5,880,877.21 | 562,660,322.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817,386.44 | 75,724,156.9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3,020.00 |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513,067.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3,067.00 | 63,02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7,129,815.36 | 25,481,850.9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6,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129,815.36 | 31,481,850.9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616,748.36 | -31,418,830.9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4,000,000.00 | 130,5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4,030,000.00 | 130,5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9,389,557.14 | 141,666,666.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561,951.90 | 7,729,371.95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9,182.82 | 706,882.6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5,680,691.86 | 150,102,920.6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49,308.14 | -19,602,920.6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8.3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7,549,946.22 | 24,702,423.7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8,784,011.78 | 185,872,735.1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6,333,958.00 | 210,575,158.90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