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5-11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0537号),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646,686,042.4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835,235,119.44元。2024年度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3,788,745,665.14元,其中母公司2024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448,565,430.93元。
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34,644,621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99(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共分配股利428,958,741.68元,占合并报表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1.36%。2024 年度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的情况。
若公司股本总数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将以最新股本总额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根据“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实施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28,958,741.68 | 381,615,469.19 | 447,085,109.82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35,235,119.44 | 761,483,210.71 | 631,507,426.87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788,745,665.14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48,565,430.93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257,659,320.6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742,741,919.0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257,659,320.69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1,257,659,320.69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69.33%。公司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42,667,985.94元和151,547,341.07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48%和0.55%。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情况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良好,业绩稳步增长,同时考虑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回报股东,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
第ZG10537号);
2.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