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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1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对公司提交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

二、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在董事会获得的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关于新增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新增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签字页)

监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董 达 闫立超 王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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