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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五次专门会议

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的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良好,业绩稳步增长,同时考虑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回报股东,同意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34,644,621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66元(含税)。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宝武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宝武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且执行有效,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其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管要求。未发现其在经营资质、经营业务和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及

运行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本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的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在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公司拟订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地防范、及时控制、降低和化解公司及子公司在宝武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了资金安全,保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并且具有充分性和可行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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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金梧 季爱东 赵 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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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翼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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